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5 09:5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3 21:30
江苏南通启东市一早教机构老师*儿童监控被曝光,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谴责老师的行为,对被*的儿童遭遇感到痛心,当地警方第一时间将三名涉事老师刑拘。三人用绳索*年幼的孩子,导致孩子号啕大哭,心灵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三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涉嫌构成“*被看护人罪 ”。
根据网上曝光的监控录像来看,三名早教机构的老师将一名男童用绳子*在门把手上,被*的儿童吓得大哭,令人气愤的是,三名老师不但没有安抚儿童,将绳索解下,反而拿着手机嬉笑着对着被*儿童拍照。另外一名儿童则被这三人*在床上,哭得撕心裂肺,但是三名老师仍然无动于衷,也是拿着手机对着孩子一边拍摄视频一边不断嬉笑。孩子的父母看到这种画面心里该有多么难过和气愤!相信很多家中有孩子的父母看到这段视频也都会火冒三丈。
这三人作为早教机构的老师,面对不到3岁的幼儿,竟然用绳子*幼儿,还嬉笑拍视频取乐,简直就是丧心病狂!父母将孩子送到早就机构,早教机构有看护孩子的职责。早教机构的老师竟然在对幼儿的看护期间,存在羞辱、*、*孩子人身自由等在身体上和精神上摧残*的*行为,已经构成*被看护人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犯*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除了涉事的三名早教机构老师,早教机构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早教机构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还要给家长赔礼道歉。另外,早教机构招聘这样的老师来看护和教育孩子,至少应该关闭机构进行整改,否则谁还敢把孩子送到这样的早教机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3 21:31
从法律角度分析,目前采取的是刑事拘留,所以已经涉嫌*被看护人罪。 从视频中看,早教中心工作人员属于对未成年人有看护职责的人,他们采取用细绳子将小朋友反手吊绑在门把手上,绑在床上,明显属于*被看护人,并且已经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依法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之恶劣,早已经不仅仅是道德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3 21:31
他们这样的行为也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的话在法律意义上说也是要追究他们责任的,对于孩子的心灵造成了伤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3 21:32
这样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的行为,而且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应该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