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6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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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1:20
法律分析:*补助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常常涉及到多个报表项目: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以及相关成本费用等,为了全面反映*补助情况,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补助的相关信息,列报项目不仅包括总额法下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等项目,还包括净额法下冲减的资产和成本费用等项目。
递延收益:对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以及为补偿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补助都会通过该科目进行核算。简单来说,就是需要进行摊销或尚未满足损益确认条件的*补助,企业在收到该笔*补助的时候,会先将补助确认进该科目,当日后满足摊销条件之后,再按照期间将*补助转入“其他收益”。
注: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其他收益: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例如: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在该项目中填列。
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包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补助。
企业实际收到的*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现金流量表中,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