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4 01:1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37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38
没有,三大诉讼法规定只有律师才有这些权利。如果当事人自己给自己当辩护人的那也是在法庭上有辩护权而已。如果你有律师那他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查看的相关案件卷宗,范围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当然属于保密的案件卷宗处外。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38
凭身份证和判决书去调卷。要当事人本人去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39
建议你直接联系*档案室,确认如何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