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1 01:48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01 06:09
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3:17
对于欠债不还的,*不会主动采取什么措施。如果债权人向*申请强制执行的,*会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注意,*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