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变更到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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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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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2 10:50
一、在昆明市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变更”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收原件(3份);
2.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收原件(1份);
3. 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收原件(1份);
4. 与变更地址相关的证明材料(变更注册地址的),收原件(1份);
5.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收原件(1份);
6.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收原件(1份);
7. 委托书,收原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新建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企业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后,安全使用许可证届满的,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应当在隶属关系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发证机关提交证明材料。
受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新办:7个工作日,延期:5个工作日,变更:3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45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7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