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与“察举制”的异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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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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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4 00:43
科举是一种*,尤其是文官的选拔制度。因以分科考试选举*,故名“科举”。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发明,对中国社会和文化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打破了中国自古在选拔*时对出身的束缚,使得如魏晋时“上品无寒族,下品无士族”这样的由门阀士族所把持朝政的局面在中国几乎消失。同时科举也催生了一个影响中国千余年的阶级——“士大夫”。科举制的影响不仅仅在中国,古朝鲜、古越南和古日本等亚洲国家都曾引入了这种制度来选拔人才。科举是中国,乃至世界第一种面向全国大多数人民的公平的*选拔制度。
隋朝时设置,清朝时发展到了顶峰,清末开始衰落下来。主要是设置若干科,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特征是一切以呈文作为去留的根据,首先要看考试成绩,知名人事推荐也起一定作用。最后还需要经过口试,最终被授予官职。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也叫「选举」。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惠帝、吕后(二人执政时间为公元前194-前180年)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
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1,300年之久,成为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