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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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08:33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是不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的。在当事人结婚前,其中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房屋此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