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9 23:19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6-30 03:41
离婚当事人有的诉讼权利是: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
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
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0:49
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起诉权、上诉权、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请求调解的权利、申请执行权利、查阅和复制本案材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