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5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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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9:19
法律分析:可以的。目前我国的身份证并没有挂失这一说。你所谓的报案挂失,只是需要重新补办。如果之前的身份证找到了,并且还在有效使用期内,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公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身份证后,其行为本身就已向*机关告知了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