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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4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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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3:13
法律分析:可以,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交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