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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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6:45
法律分析:上海市青浦公证处: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231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