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2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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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9:06
法律分析:面对“开车溅人一身水”的现象,行人有权利,也应该向交警部门举报,通过开罚单的方式,让司机受到应有惩罚记住教训,避免再犯,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交通文明的进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查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但是部分司机在下雨天,明知存在迸溅行人一身水的风险,还依旧我行我素丝毫不会减速,不少司机就因此被处罚,如四川一司机就因开车溅别人一身水后被举报,经过交警部门调查最终被罚2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9:06
可以报警。 开车溅人一身水的行为,本身就是是不文明行为,同样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规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驾驶车辆溅人一身水等情形的,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90条规定,由交警部门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处于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10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行*规)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