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未生效问题,谢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4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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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4:39
继承法 :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LZ所提的问题,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后一份遗嘱为准生效,丙虽死于被继承人之前,这仍然要依照遗嘱人的意愿。丙的妻子以及下一辈 可以代位继承。追问遗嘱不可代为继承,如果说,立遗嘱的时候,丙没有死,立遗嘱后丙死亡的,则这份遗嘱属于不生效遗嘱,按照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而现在的问题是,立遗嘱前丙就死亡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4:39
1、前一份遗嘱生效。
2、后一份遗嘱不生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4:40
两份都生效
应将遗产平分
由丙的子女和乙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4:40
第二份遗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