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哪个法律法规规定构成或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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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3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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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09:10
交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在理论上,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对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够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