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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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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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4 21:19
离婚都需要带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户口本等证件。且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还需提供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若双方起诉离婚的,还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涉及诉讼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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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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