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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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03:54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社保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一、转出: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出具缴费凭证,职工凭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以后环节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注意事项:1.申请办理过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其手续应全部办结成功。2.当月减员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需确认当月社保缴费已经记账后方可办理。
二、转入:社保经(代)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根据不同业务需要,生成《联系函》,以后环节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注意事项: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中财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法律依据:《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鼓励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优化事业编制调配、增加教师编制数量。支持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简化社保转移接续程序。完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