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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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37
几百年前,我国已经有人把捺印指纹的做法用于契约等多种目的。但是直到近代,人们才从科学上认识指纹在侦察罪犯方面的价值。最早建议用指纹识别罪犯的是英国的亨利·福尔德博士,他于1880年提出这个主张。1892年,著名的英国科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爵士从科学上证实了这个事实:没有两个人的指纹完全相同。他是第一个建立一批指纹记录的人。
英国*开始对他的理论感兴趣,下令建立一个委员会以研究用指纹系统识别罪犯的可能性。爱德华·亨利爵士是委员会成员之一,后来成了伦敦*厅的首脑。
亨利爵士设计了一个将指纹分类和归档的系统。按照这个系统,所有指纹都可以分为下列基本纹理:环形纹、螺形纹、囊形纹、弧形纹、帐形纹、箕形纹、变形纹等。计算纹理中固定点之间的纹线数目,就能将每个指头的指纹归入一定的组。10个指头作为一个单位,要作完全的分类,就要检查10个指头的指纹。指纹经这个系统分析后,按次序归档,不必管该人的姓名、特征、犯罪性质等。一个办公室可以包含数以百万计的指纹,而鉴定可以在几分钟内完成!
有许多人希望在万一病故时他们的身份得到识别,于是他们的指纹也被收到联邦调查局的1亿多份指纹记录中。联邦调查局的指纹档案中也包括军人和*雇员的指纹。今天,所有外侨都必须留下指纹,许多对国防事业极端重要的产业也要求雇员将指纹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