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7 17:3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1:41
其实这个事情要分两种情况的,你们现在不是已经离婚了吗?并且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如果他的债务是在你们离婚以后产生的,这当然不需要你偿还,也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他的债务是在你们离婚之前,也就是说,你们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并且他有足够的证据的话,无论到什么地方,都需要你们一起偿还,债务和财产的概念是一样的,在你们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也是要共同承担吗?所以说债务也是这个道理,总不能只分得财产,得到自己的利益,而不去承担债务吧,所以说像你这个问题,债务的产生时间是一个关键的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1:41
如果你们离婚之前签过什么协议的话,比如房产证,押金,贷款,你应该承担四分之一,分开后他的一半财产以及共同买的家居以及物品应该属于你,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1:42
要是没离婚前欠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有关系,要是离婚后就没关系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1:42
没有,夫妻之间的债务属于个人,再说,。你凭啥给他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1:43
看你们的离婚协议上有没注明:离婚后各自偿还各自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