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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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3 12:12
法律分析: 1、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每年6万元)。
2、调整优化税率结构
综合所得方面,以改革前工资、薪金所得3%至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经营所得方面,对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进行了完善,在维持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调整各档次的税率级距,如最低税率5%对应的级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最高税率35%对应的级距上限由原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3、设立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在明确原有扣除项目继续执行、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增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