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3 20:0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一男子与一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发生矛盾后分开,男子不某心扬言要杀害女子家人,并叫嚣:“我杀了你们后就去自首,主动自首可以免死。”
随后竟然奸杀了女子12岁的侄女,果然主动去自首了,他以为会如他所愿免他一死,没料到*愤怒:“动机情节太卑劣了!必须死刑!”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
案件经过:
湖南娄底的谭某小学文化,性情暴烈,与前妻育有一女,身上陋习众多,特别是爱好*,加上脾气暴躁,前妻没办法与其生活而离婚,用前妻的话来说谭某就是"烂泥扶不上墙”,谁嫁了谁倒徾。
谭某离婚后结识女子刘某甲,为了讨得刘某甲的欢心,在刚相识之初表现得分外老实,也暂时把*这恶习控制住了一段时间,刘某甲也是个马大哈,并没有用心去了解谭某的过去以及他这个人的品性,就跟他在一起了,两个人并没有结婚,在外人面前却是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的,这一交往就交往了17年。
这时间一其,谭某的本性再次曝露,他的赌瘾越来越强烈,一天不堵博就全身不自在,为了博赌正经工作不干,这挣的钱还不够他赌的,刘某甲因为此事没少与他吵架,但是谭某从来就听不进去,反而变本加厉,这让刘某甲感觉失在要过不下去了,一怒之下两人分开了,刘某甲到外地务工去了,就这样两个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但在分居的这些年两个还是因为谭某的*争吵不断,加上分居的原因两个是越吵越凶,直到2019年初,两个终于走到了决裂,刘某甲表示不想再与谭生生活下去了。
刘某甲提出分手后,谭某却恼羞成怒并不同意分手,并且通过微信,QQ,手机短信不断给刘某甲发送威胁性的语言,他对刘某甲说:“没有别人提跟我分手的道理,只有我提出跟别人分手,你如果不回来我跟你没完!”
刘某甲听了觉得谭某不可理喻,实在不想与他有过多的纠缠了,并警告谭某别再联系自己,两个人是没有必要再这样下去了,但是谭某并不理会刘某甲而继续纠缠不清。
此后谭某不断地联系*扰刘某甲,刘某甲不胜其烦,干脆就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由他自己在那唱独角戏,但没想到刘某甲这种做法并不能打消谭某继续纠缠她的念头,反而让他觉得刘某甲是在轻视他,是在人格上践踏他的尊严,内心不由升起一股怒火,心理越发变得扭曲,在这种扭典的心理影响之下,谭某那种*人格障碍显得越来越明显,他竟然想办法去报复刘某甲。
有一回谭某发信息给刘某甲说:“我要杀了你全家,杀了你们之后我去自首,只要我自首了就不会判死刑,你等着!”
面对谭某的威胁,刘某甲继续不加以理睬,刘某甲心里想着这个谭某虽然可恶,但也不至于*到真的杀人吧,所以只当他是在发泄心中的怒火,并不把他的话放心上,实在没有心情与他争论,所以依然是置之不理。
谭某看刘某甲还是不理会他,不由怒火中烧,一个罪恶念头终于冒了出来。
刘某甲怎么也没想到谭某会把魔爪伸向自己的侄女小刘身上(小刘只有12岁)。
案发当天,谭某就想着要控制刘某甲的家人来威胁刘某甲,刚开始他还并不想伤人,只是想以此来吓唬一下刘某甲,让她别这么看不起自己,目的就是觉得自己没了面子,想挣回店面子而已,于是他想到了刘某甲的侄女小刘。
于是在案发当天夜里他来到了刘某甲父亲的住处,假意与刘某甲父亲说自己的女儿想和小刘玩,他过来想接小刘过去住两天,刘某甲父亲不知就理,也就答应了他,而小刘也贪玩,兴高采烈地跟着谭某走了,可怜的小女孩子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个男人会成为断送自己生命的恶魔。
于是谭某把小女孩带到了火车站处要找个宾馆住下来,这时他又联系刘某甲。
他拔通了刘某甲的电话,两个人没说两句话就又吵了起来,谭某怒气冲冲的在电话里吼道:“你如果不回来,我就杀了你的家人,你信不信?!”
刘某甲在电话那头也当他是个疯子,根本就没把他说的话当回事,顺口怒气冲冲地说道:“别浪费时间了,我们不可能了,天天喊打喊杀的,你杀个看看,神经。”说完就挂了电话不再理会。
刘某甲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侄女小刘现在就和谭某在一起,更不会想到她的这番话彻底激怒了谭某,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侄女因为自己而枉死了。
谭某这时恶向胆边生,已经失去了理智,他决定要给刘某甲来点颜色看看,于是他决定杀死小女子小刘,他假装带着小刘住进了一家宾馆。
小刘还开心地在房间里到处看,却还没想到谭某突然像个恶狼一般扑向自己,抡起拳头就猛击小女孩子的头部,小女孩顿时倒地,还没有叫出声来谭某就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可怜的小女孩睁着惊恐的双眼瞪着突然变得如厉鬼般的谭某,双腿乱蹬,没一会就被掐得大小便失禁,身子慢慢停止了挣扎不再动了。
丧尽天良的谭某看到小女孩大小便失禁了,竟然目无表情很淡定的把小女孩的裤子给脱了,然后把她抱起来放在床上,随后又担心没死,又用自己的皮带勒了一会小女孩子的颈部。
没想到后面他更做出了灭绝人性的事情来。
谭某这时看到小女孩下半身裸露,并且发现刘某还有心跳,竟然产生要奸淫小女孩的恶念,于是他张开小女孩的双腿,用手去*小女孩的*,同时还把手指插入小女孩的*,随后觉得还不够尽兴,决定直接就*小女孩,于是把自己部了个精光,开始*小女孩,并在小女孩*内*。
本来这个时间小女孩尚有心跳,经他这一番折腾,小女孩最终不幸身亡命。
事后谭某也不管小女孩后面的事情,他决定去投案自首。
他的想法荒唐至极!他还真认为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样的罪行,只要主动投案自首就能免于一死!
当民警到达现场,看到小女孩的惨状,无不愤怒,随后谭某也等不到他的“免死”机会,*最终给予严惩!
判决内容称:谭某犯罪动机特别卑劣,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必须死刑!
看到本案情经过,我相信所有人都会一腔怒火,这种泯灭人性的人如果不直接判处死刑,真的天理难容,小女孩也会得不到安息,好在恶魔终于得以伏法,处以死刑!
那么谭某杀人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案情经过,并表现得悔罪良好的态度,为何还是没能得到量刑从轻的判决呢?
结合本案,被害人小*12周岁,属于幼女,按法刑法规定,将从重处罚,并且谭某造成的恶果已达到判处无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要件。
案情事实:谭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谭雪长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又构成*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最终*判决如下:
谭某与同居女友发生纠纷后迁怒于无辜,选择平日与其关系较好的女友亲属进行报复,经预谋后将年仅12周岁的被害人骗出杀害并*,犯罪动机特别卑劣,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谭雪长所犯故意杀人罪虽具有自首情节,也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谭某最终因犯*罪,杀人罪,数罪并罚,并因其犯罪动机特别卑劣,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在社会上造成影响恶劣并且巨大,不杀不足以平*,所以其所谓的自首情节根本不足以减轻到无期徒刑,最终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此案,我们不得不在能待两性关系,婚姻感情方面应该有所警醒,选择婚姻感情的时候,一个人的人品,三观远远比物质金钱更为重要。
选择一个人的时候不能让其表面现像所迷惑,应当用点心花点心思去理解这个人的品行,思想三观,他的过往(特殊是他过往的婚姻问题的根源)
只有品行良好,三观正的人在对待婚姻,与人相处的时候才会有一个良好的精神基础去促使他理性地去解决婚姻两性关系中的矛盾,而不会名鑚牛角尖,做出有损害双方利益甚至危及生命的事情来。
对于此案,大家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6
我认为男子的这种行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的动机也特别卑鄙,罪行极其严重,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必须对他进行相应的惩罚,而且要剥夺他的*权利,才能够解民之愤恨。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7
我认为男子的行为非常恶劣,属于*幼女并致死罪,危害了社会治安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所以会被依法判处死刑。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8:07
*这样的判决是非常合理的,这个男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非常恶劣,应该要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