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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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0:21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专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专用*,可以作为*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4客户在我天猫店铺购买了商品后,要求我们把**开给第三方公司,这样合法吗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正在帮您解决问题。您好,已经了解到您的问题,请稍候哦…您好,企业给第三方开具*专用*,极有可能会认定为虚开*专用*哦。建议您不要这样做。但是您如果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专用*。税务法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条例现在天猫要求我举证 否则就要我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专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专用*,可以作为*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您好,请稍候…现在情况 :购买人 要求我开具* 不是给到购买人本人或者实际购买人单位,而是要求我开给第三方公司 这个税法上有没有明确规定说明?您好,税务法中规定了*的开票对象的。能不能截图给我一下 好的,您稍等…对方是第三人,不是购买方,不能开具*。但是现在购买人提供的开票信息 说她是代这家公司付款采购的 这个在天猫上也是很常见的,您好,她是如何证明她代公司付款采购的呢。是都有委托书呢,或者能证明是该公司的员工。啥都没有,事实是他购买后再从第三方公司过一下,让第三方公司开票给他公司,所以要求我们把票开给第三方您好,这种情况下属于规避了法律的管理,处于灰色地带了。他有可能是走的委托付款的途径委托付款,实际上就是合同对方委托第三方向合同另一方付款,但这个第三方并不是合同当事人,第三方的付款实际就是合同对方的付款,付款的第三方实际上与合同的另一方并无业务往来。您是开票一方,根据客户要求您这样开票您不用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是对方第三方公司应该承担责任的,您无需担心。感谢您的咨询哦,下次如果还有别的问题也欢迎再次来咨询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