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的顺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3 02:4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11
三妻四妾,字面的意思解释为妻妾众多的意思。古时所谓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封建时期的一种婚姻制度,是一种对女子的*;同是丧偶,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坏节;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出现了男子 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另外,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姬妾制度提出了异议。《易经》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远见卓识和人性平等,强不过享乐主义和**,姬妾制度仍然存在,并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很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话错了,如果你当真生在古代而说这句话,一定会被人目为不守礼法之徒。中国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妻家和夫家是一种姻亲关系,娶妻是一种家族行为,所以娶妻要由家族来决定,而纳妾基本就是出于丈夫个人的好恶来决定,这是一种个人行为,因此家族也不会对此负责,也不会认同与妾的家族有什么联系,所以古代的连坐制度从来不包含妾族的说法就是这个道理。因而夫家是不认妾家这门亲戚的。
扩展资料: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80年的婚姻法,与1950年的婚姻法相比较,主要修改之处是:
1.在总则中增加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容,将原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双方均不得*或遗弃,修改为禁止家庭成员间的*和遗弃。
2.将法定婚龄从“男二十岁,女十八岁”,修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关于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问题,将“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修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增加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保护的规定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以及兄弟姐妹之间抚养、扶养义务的规定。
5.关于离婚程序,将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得由区*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应由县或市人民*处理,修改为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关于离婚条件,在人民*审理婚姻案件时,增加了“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
6.增加了对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人依法制裁和强制执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