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拘留时的罪名是暂时定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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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7:13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或者嫌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因此*机关刑事拘留时的罪名为涉嫌犯罪,具体定罪量刑的职责由人民*审理确定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八十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7:14
*立案侦查的罪名,属于涉嫌犯罪,*提起公诉,*判决都可以变更罪名,还是以*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