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6 16:3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04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于1923年最早提出来的。而后,鲍恩于1953年在其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中给出了商人社会责任的最初定义:“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从此开创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领域,他因此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呢?首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道德的指引。道德,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和纽带。企业作为社会的“经济细胞”,其运行和发展也必须受道德的约束,它与法律约束一起,共同组成企业行为的两个主要的约束因子。如果没有这两个因子,企业的逐利*就会恶性膨胀,最终就会“翻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承担法律责任,是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指引,是良心和良知的驱使。一个有道德良知的企业,必定是一个自觉遵守法律、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其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法律的要求。企业的社会责任虽然有很多,但最重要、最基本的,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包括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竞争者的正当权益,照章纳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等,这......(本文共计1页)[继续阅读本文]赞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