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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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2:01
辅导员没什么权利;果断不能,只要你不犯事就没问题。
高校辅导员是在高校中的老师。1952年,国家提出要在高校设立*辅导员; 1953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向当时的教育部提出试点请求(尤其是清华蒋南翔校长); 此后,不少高校建立了辅导员制度,主要做*工作,是学生的“*领路人” 。
这一系列的文件和法规,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是各高校按教育部要求的1:200的老师和学生的比例迅速扩大专职辅导员的数量。二是针对新招聘和原有的辅导员进行大规模的培训。
为了建设并稳定一支数量庞大的专家化的辅导员队伍,各高校近几年来纷纷提出各自的方式。
复旦大学1998年成立青年研究中心,鼓励辅导员结合学生工作实践进行科学研究,提出“创新型辅导员”的培养理念,该校《辅导员工作职责条例》中规定,专职辅导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教育论文,兼职辅导员每2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教育论文。
在鼓励科研之外,从教育部到高校,组织各种理论培训则成为培养辅导员的常规做法,在激发辅导员本身积极性方面。
鼓励科研并提供后续的发展方向显然比培训这种单向式培养模式更具效果,因为这直接和辅导员个人发展密切相关。在这方面,河北大学青年研究中心的建立及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