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商标被驳回的期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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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0:01
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0:02
通常提交申请时间超过八个月未被驳回,就不太可能被驳回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0:02
驳回期限从国际局通知日期(Date of notification)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