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6 18:1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2:41
工行回应称,经核实,上述客户并未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而是办理了委托贷款业务。2011年9月,上述客户委托工行苏州道前支行向指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由苏州市中融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工行苏州道前支行作为受托人,根据这些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向借款人发放个人委托贷款。
工行道前支行作为受托人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已明确向委托人提示了风险。在这笔委托业务出现风险迹象以及风险显现时,工行也依据职责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工行道前支行依旧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多方想办法维护委托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