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1 18:3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9:59
【1】福清市有些企业和劳动者在工资发放有纠纷,
劳动者可以带着证据去《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也可以去《福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关于印发《福清市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办事处),三大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铁路(轨道)建设办公室、*、总工会《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榕人社监[2015]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铁路建设办公室、*、总工会联合制定的《福清市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福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福 清 市 公 安 局 福 清 市 总 工 会
2015年12月3日
福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6人,主要负责 :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法规;
(二)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四)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五)负责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咨询;
(六)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七)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1】修改建议有错字。所有“案件”,不是所有“按键”。
【2】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答: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3、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的答案很正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20:00
福清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投诉企业发工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