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听力的残疾人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获得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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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1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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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49
对于四级听力的残疾人如何接触劳动合同的话没有证据可以获得双倍的赔偿因为在我们国家的赔偿法当中没有这样的的一条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49
尘肺病鉴定为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所在单位和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发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四级工伤职工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一次性补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的,所在省市有规定标准的,从其标准;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广东省的规定。四级伤残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存在再就业的问题,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补偿,应当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护理的,还需要补偿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