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 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涉及的资产损失减值扣除如何运用?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1 04:4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23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遵循实际发生的原则,资产损失减值在没有实际发生以前部的税前扣除。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如果企业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回去,会计处理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我一直遵守以下原则:为了避免纳税调整的麻烦都按税务要求的去进行账务处理,所谓的减值准备没有实现时都不让扣除,所以还是不要轻易使用,如果为了管理上的需要,可以在另外做一个管理用的数据,但只叫作管理用数据,不叫账,要不人家会说财务上出现了两个账.我是用会计软件的,这样做很容易,不妨试一试,不好意思,我是在小企业做会计的,不知道你那里是不是用得上.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23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税发〔2009〕88号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等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发生的上述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按本办法规定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及时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一)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