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协议的问题,请熟知劳动法的朋友帮帮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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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1:09
1、由于你与公司的合同因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履行(合同有约定工作岗位),公司单方给你调换岗位,而你又不愿意去,双方协商不了,那么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解除不但不用支付培训费的违约金,而且公司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岗位的话,让你全额支付2000元培训费也是不对的,最多也就是1000元!
3、因此,你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1:09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1:10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签的是2年的服务期,而09年2月至今大约1.5年;也就是说你还有0.5年的服务期;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你提出辞职的话,按照分摊的比例,你应该支付0.5/2*2000=500元
至于你说的辞职问题,员工当然有权利辞职的,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1:10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让你全额支付2000元培训费是不恰当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1:11
如果合同有约定工作岗位,公司单方给你调到岗位,而你又不愿意去,双方协商不了,那么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解除不但不用支付培训费的违约金,而且公司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