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购房贷款??必须要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吗?个体经营的可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1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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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1:53
你看一看是否能满足以下条件,能的话就没问题。
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上述行为发生两年内或房产权证办好一年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株洲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二)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
(三)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且仍在正常缴存。
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缴存、缴存比例低于5%、缴存工资基数低于株洲地区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以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数和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为依据),属于非正常缴存。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记录中有连续3次或累计5次逾期记录的,视为不良信用记录。
(五)有至少不低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30%的自有资金。
(六)同意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七)申请人及配偶以前年度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还清的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的,所购住房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封顶。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 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但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的70%。
(二)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但借款人现有年龄加上借款年限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三、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4份)。未婚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4份),离异、配偶死亡未再婚的需出具未再婚证明(4份)。
(二)夫妻双方的月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需由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签字)或其他有效收入来源证明:
1、有租金收入的,需提供房产所有权证和租赁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2. 有个体经营收入的,需提供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和最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
3、 有兼职收入的,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能显示最近3个月工资收入的工资卡原件、复印件(各2份)。
(三)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各一份)。
(四)购、建、大修住房资料:
1、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2、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完税凭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 自建住房的,提供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建房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4、 大修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维修鉴定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五)首付凭证或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原件、复印件(2份)。
(六)其他需要证明的相关资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1:53
可以啊,只要你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来源就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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