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意外释放论说明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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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1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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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45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的提出
近代工业的发展起源于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并以水为介质转变为蒸汽,将蒸汽的热能再变为机械能输送到生产现场,这就是蒸汽机动力系统的能量转换过 程。电气时代是将水的势能或蒸汽的动能转换为电能,在生产现场再将电能转变为机械能进行产品的制造加工或资源开采。核电站是用核能即原子能转变为电能。总 之,能量是具有做功功能的物理量,是由物质和场构成系统的最基本的物理量。输送到生产现场的能量,依生产的目的和手段不同,可以相互转变为各种能量形式: 势能、动能、热能、化学能、电能、原子能、辐射能、声能、生物能等。
1961年,吉布森(Gibson)提出了解释事故发生物理本质的能量意外释放论。他认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作为能量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1966年,在吉布森的研究基础上,美国运输部安全局*哈登(Haddon )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 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
哈登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某种形式的能量能否产生伤害造*员伤亡事故取决于能量大小、接触能量时间长短和频率以及力的集中程度。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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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17:45
第一类伤害是由于 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如触电。
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