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1 07:5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4
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来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曾经提出过,但作为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资产阶级*时期提出来的。1776年7月4日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9年8月27日法国的《*宣言》,都提及了这一原则。
资产阶级确立这一法治原则,是对封建阶级特权的否定,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是巨大的进步。但是,资产阶级的法律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它的所谓的法律上的平等,掩盖着实际存在的人们经济上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4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为一句表示任何人不论其身分地位为何,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不会因为其身分地位而获有差别待遇的谚语。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概念不论在东方或西方都於相当早的时期便已萌芽。目前已知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是公元前552年的波斯人欧塔涅斯(Otanes),其表示:「人民统治的优点,首先在於它最美好的名声,那就是──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1]公元前430年时,在一场雅典人纪念死去的战争英雄的集会上,伯里克利亦曾谓:「...当私人纠纷产生时,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中国,根据《礼记‧曲礼上》之记载,过去曾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概念,故在此时期,法律的适用会依据该人的身分地位而有所不同。然而到了战国以後,便开始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概念[2]。汉朝时,於《史记卷一百二‧张释之冯唐列传第四十二》中记载:「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都展现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概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5
意思:每个人都相亲相爱,互相帮助,每个人都处于一种平等的社会制度下,就好比是大同社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5
您好 人人平等的意思就是说人与人之间身份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是没有差距的,人和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团结。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6
人人平等,就是人与人之间要平等的相处,不要有带有色眼镜去看待那些弱势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