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1 07:1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17
公司裁员不肯按劳动法赔偿,应当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今年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今年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17
不依法处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18
只能用法律来回答你,你不要自动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你也不用人担心调你到生产线,因为劳动合同上有你的岗位约定,如果要变更,应该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办。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19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