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行政权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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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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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3:55
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的各种工作。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他数百名联邦*高级*。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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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3:55
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的各种工作。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他数百名联邦*高级*。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应该是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3:56
美利坚合众国*
(1787年9月17日)
第二条
第一款 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为4年,副总统任期与总统任期相同。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办法如下:
每个州依照该州议会规定的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名,其人数应与该州所应选派于国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的总数相等;但参议员或众议员或在合众国*中担任信任职位或高收益者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
选举人应在各自州内集会,投票选举2人,其中至少应有1人不是选举人同州的居民。选举人应开列名单,写明所有被选人和每人所得票数;在名单上签名作证,封印后送至合众国*所在地,呈交参议院议长。参议院议长应在参议院和众议院全体议员面前开拆所有证明书,计算票数。获得选票最多者,如选票超出选举人总数的一半即当选总统。如不止1人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且票数相等,众议院应立即投票选举其中1人为总统。如无人获得过半数票,则众议院应以同样方式从名单上得票最多的5人中选举1人为总统。但众议院选举总统时,应以州为单位计票,每州代表有1票表决权;以此种方式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为全国2/3的州各有1名或数名代表出席,并须取得所有州的过半数票始能当选。在总统选出后,获得选举人所投票数最多者即当选为副总统;但如有两人或数人获得相等票数,参议院应投票选举其中1人为副总统。
国会可决定选出选举人的时间以及选举人的投票日期,该日期须全国统一。
任何人除出生于合众国的公民或在本*通过时已为合众国公民者外,不得当选为总统。年龄未满35岁及居住在合众国境内居住未满14年者亦不得当选为总统。
如遇总统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总统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时,该项职务应移交给副总统。在总统和副总统均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职务能力时,国会得依法律规定宣布某一*代行总统职权,该*即为代总统,直至总统恢复任职能力或新总统选出为止。
总统在规定的时间获得服务报酬,此项报酬在其当选总统期间不得增加或减少。总统在任期内不得收受合众国或任何一州给予的任何其它酬金。
总统在就职前做如下宣誓或郑重声明:“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lawe.com/news/15300/154/2006/4/xi699365331112460021691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