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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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4:32
法务总监的工作与销售部门的性质相反,后者是为公司创造效益,考核相对容易,而前者是公司风险防范的主要职能的实施者。从相反的方向也可以量化考核,比如公司经营风险支出占销售比例的波动,属于法律风险支出的数额的变化,均可以从直接的指标来考核法务总监的绩效。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4:33
那么,企业在绩效考核的实操中,应当如何解决我上面说到的这些问题呢?很多人也许都会从“增加可量化指标的比重”、“加强对考核者和被考核者的培训”、“员工自评加工作总结”等方面着手,但这在实际工作中,只会增加绩效考核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实施起来谈何容易?其实,只要回过头来看看实施自评的两个目的,我们就会发现简单的解决方案:对相对客观的可量化指标,实行“员工自评”,既保持了“快捷的数据来源”——实际上也仅仅是数据来源,也在形式上体现了“员工参与”;而对不可量化的主观评价类指标,则由考核者直接打分,根本不给员工自评(从而在这个环节出现误差)的机会。我们知道,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工作中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实施的成本最高,企业应当抓住主要矛盾,循序渐进,而在初级阶段,更不能为形式所困。因此正略钧策在为一些企业初步搭建绩效管理体系时,干脆就取消了自评环节,从而避免了该环节误差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核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为下一步的顺利推行做好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