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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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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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06 16:34
答:自2015年9月1号开始即《江苏省居住证》出现之后,原《无锡市居住证》不再办理,统一办理《江苏省居住证》。
一、办理居住证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二、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注意:同时需要提交房主的身份证件、同意居住说明书、居住集体宿舍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住宿证明等材料。具体需要的其它材料建议详询辖区派出所。
三、办理流程:
1、申报:申请人向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派出所受理申请;3、审核;4、制证5、领取:申请人持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四、办理期限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机关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作管理工作。”
第六条:“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在旅馆、招待所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依法办理住宿登记。”
第七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第十条:“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