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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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59
1、在锡首次就业、且自己租房居住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拿到住房补贴。
2、申领程序:大学生申领租房补贴,由所在企业代为办理有关申领手续。
(1)提出申请
企业可通过无锡人才服务网(www.wxrcw.com)“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程序”录入相关申报信息后,携带《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表》,劳动合同,大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租金*或社居委证明等),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租房补贴申请。
(2)受理审核
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对企业情况、大学生资格、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确认,并对租房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对审核合格的,纳入“大学生领取租房补贴信息库”,并将结果反馈企业。
对租赁合同期满的,需及时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续签或新的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拨付申请
市人才服务中心以“大学生领取租房补贴信息库”为基础,按月生成享受租房补贴信息,于每季末次月10日前,将上季享受租房补贴人员汇总信息报送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市人才服务中心。
对已享受大学生公寓*,或已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对未能及时提供续签或新的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将暂停发放租房补贴,待其重新提供后,再予以续发或补发。
(4)资金发放
市人才服务中心通过“无锡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按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大学生本人。
3、条件:
(1)适用对象:主要是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用人单位”主要限定为在无锡市区(不包括江阴和宜兴)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正常纳税的各类企业用人单位,事业机关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在补贴范围内。
(3)应届毕业生,指的是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4、领取计算日期:计算日期从大学生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外租房之月起。2年时间内,只要没有与初次就业的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就可以一直领取租房补贴。
扩展资料:
一、适用范围
在市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正常纳税的各类企业。
二、适用对象
与上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上述大学生在外租房的可领取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
参考资料:大学生租房补贴申领审核--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