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0 01:4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7:28
不可以的,不去会加收滞纳金,严重的会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加罚滞纳金案例:
王先生反映称,他的朋友在两年前因伪造行驶本,被交管部门处罚1.18万元,前段时间去银行缴费时,自助机上查询信息显示加罚金额17.7万,王先生多次前往银行和昌平交通支队交涉无果。
昌平交通支队表示,从2009年实行的新规定显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出现天价滞纳金,应该是银行系统出现问题,已联系银行解决。
王先生称,他的朋友牛某某于2014年5月在驾驶摩托车时,因伪造行驶本、驾驶证被交警处罚。
王先生提供的昌平交通支队在2014年5月2日出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牛某某因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罚款5000元,对于无证驾驶行为处予1800元的罚款,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罚款5000元,合计罚款1.18万元。
处罚决定书中称,超过15日未缴纳罚款的,将依法作出加重处罚的决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据王先生介绍,此外牛某某还被处予20日的行政拘留。
今年4月底,牛某某在前往银行缴纳罚款时,自助缴费机上信息显示,加罚金额为17.7万,“我当时被吓坏了,没想到会这么高。”王先生称,在前往交通支队询问后,交警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罚款的滞纳金上限为罚款本金,不可能出现十几万的情况。
随后,王先生找到银行,银行方称,他们只是代为执行收取罚款,这事还得找交通支队。王先生说:“再回到交通支队,还是说银行系统问题,两边都无法处理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男子遇天价滞纳金:1.18万交通罚款加罚17.7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7:28
当然可以的。
建议:
1、如果当时协警记录的有你的姓名电话身份证等信息的话,建议你还是要交下罚款去提车的,
2、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到以后你的驾驶证考核以及信誉问题等。
对于上海非机动车管理延伸:
对《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非机动车牌变更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更换车身、车架的;
(二)因质量原因更换整车的;
(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换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动力装置的;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7:29
可以不去,一般交警只记名字不记身份证号码,它们的目的是罚款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