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0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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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5:32
机构名称:办公室
职责:当好领导参谋,处理日常事务,搞好综合协调,管理资产财务,负责组织人事,做好保障服务。
机构名称:公务员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申诉控告、辞职辞退和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办理以市*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军官转业接收安置工作;参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事流动调配工作;办理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认定和变更手续;负责*系统人事统计工作。
机构名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制订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协调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价)工作,组建和管理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务聘任管理;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和享受*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负责回国来虞定居专家的管理;负责管理全市国外人才智力引进,管理协调全市外国专家工作。
机构名称:工资福利科
职责: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补(津)贴标准、福利制度及管理办法的完善和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调动人员、职务变动人员、受奖惩人员工资待遇的核定;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检查落实;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职)手续的办理和退休费的核定;按管理权限负责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和工龄变更;负责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计划,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机构名称:综合计划科(与市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合署办公)
职责:根据《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本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本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本市事业单位的设立(备案)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检验、公告等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机构名称:社会保险工资科
职责: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的拟定和落实;负责企业职工退休核准、工伤和特殊工种认定、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龄及视作年限的认定工作;按上级规定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精简人员、遗属待遇;监督列入社会保险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及离退休费用;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负责企业工效挂钩工作;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机构名称:劳动监察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查处举报投诉;开展劳动年检;负责起草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普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咨询;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特殊招工、*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制定并实施失业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基本*;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工人和社会劳动者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工作、技师评聘工作;管理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准入制度;负责审批和管理以技能培训为主的技工学校、培训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
机构名称:劳动争议仲裁科
职责:负责审理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办理市属企业单位的劳动合同鉴证;指导协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指导劳动保障争议机构的工作;处理市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