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需要由证据证明的事项包括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0 05:15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2:59
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从重处罚,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2:59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严禁刑讯*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可见由证据证明的事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等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00
原告和被告的所有主张都需要证据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