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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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1:13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的手续有: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交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的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并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1: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部门、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提问你好,我们村里的耕地租用给一汽车训练场,租地的时候,是农用地,现在变成了现有建设用地。请问这合法嘛,我们没得到征地的任何通知
回答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各级*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
第二步
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其中,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三步
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原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当然是不合法的
提问哪里不违反,我们想起诉*。不知道怎么弄,
回答您好我们这边是建议您具体的去咨询律师,这种关于*的我们也不是很清楚。
不好意思没帮到您
提问嗯,好的,
回答我尽力帮你找找
提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