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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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4:20
是亚当斯说的。
潘恩在《常识》中写道:“让产生的宪章以神法,即圣经,为依据;让我们为宪章加冕,由此世人就会知道,如果我们赞成君主政体的话,那么在北美,法律就是国王。”
亚当斯认为“美国*本身是一个反抗中的民族在迫切需要的困境中硬给*出来的”,1787年,*草案在13个州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两年之后,达到*规定的批准的州数,*才得以生效。
该人物简介:
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年10月30日-1826年7月4日),美国第一任副总统(1789年-1797年),其后接替乔治·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1797年-1801年),同时亚当斯也是第一位由总检察长带领宣誓的美国总统。
约翰·亚当斯是《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的五个成员之一,被誉为“美国独立的巨人”。由于他任职期间在内政、外交方面均无明显成就,1800年竞选总统时被托马斯·杰斐逊击败。1826年7月4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