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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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3:52
法律分析: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其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民兵活动,所需费用,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五十八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其他公民依法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时,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国家和社会保障其享有相应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抚恤优待。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