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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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2:27
平安的养老递增保险保险责任是指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其内容涵盖如下:
1、客户可以选择每年或者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1)若选择年领方式,自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所在的保单年度结束,并保证给付20年。首年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10%确定,每给付满3次递增保险金额的0.6%。
(2)若选择月领方式,自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月到达本主险合同生效日在该月对应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每月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所在的保单年度结束,并保证给付20年。每月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按该保单年度年领养老保险金的9%确定。
如果客户未选择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则以年领方式办理。
2、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20年保证给付期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已给付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本主险合同终止。
3、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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