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一下白马非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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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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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7:32
中国古代论辩学者公孙龙论述"白马"之名有异于"马"之名的一个逻辑命题。这一命题原是战国时齐国稷下?辩士儿说最先提出的,但其史料没有保存下来。后来公孙龙力倡"白马非马"之说,在《公孙龙子》一书中专有《白马论》一文,对这一命题作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一些逻辑学者认为这一论证主要意思是:①"马"这一名是只命形不命色的;"白马"这一名是既命形又命色的。但"马"之不命色并不是否定马有色,而只是强调"马"不取其确定的颜色,它实际上是包括各种颜色的。"白马"之命色,是专取其确定的白色的,可以不包括*、黑色等非白色。从逻辑上分析,"白马"与"马" 虽然具有马形的共性,却又有 "包括各色"与"仅指白色"的区别,这就从内涵上区别了"白马"和"马"这两个种属概念。
根据公孙龙的分析,"非"在"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中只是作 "有异"、"不等同" 解,并不作"全异"、"不包含于"解。《迹府篇》也曾明确指出,公孙龙的 "白马非马",即是"异白马于所谓马" 之意。因此,"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也明确揭示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但有些学者认为 "非"只是作 "不属于"或"全异于"解,"白马非马"就是指"白马不属于(全异于或不包含于)马",因而是一个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诡辩命题。
他的思想是形而上学的,是忽略了一般和个别的联系,扩大和分割了白马个别的一面,殊不知,白马首先是马,之后才是白色的马。就象女人首先是人,之后才是女人一样。事实上就逻辑学的意义说,公孙龙发现了名词的外延和内涵的关系,知道不能把白马和马这两个名词混同起来,但是他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并且把这一方面片面地夸大,因而否认了一般和个别的统一的方面,相互联系的方面。按着他的理论,既然一般和个别是相互对立的,一般也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一般可以不必包括个别,个别也可以不必列入一般。这就是公孙龙所说的“故可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白马论》)这样,就割裂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联系。从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出发,势必将一般看成是独立自存的实体,其结果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从对于辩证法的一定的认识出发的,可是,结果转化为辩证法的对立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7:33
白马非马 或者 白马是马, 主要是我们使用的日常语言的模糊性造成的.比如白马是马,这里的"是"有2个不同的意思,一种是集合里的"属于",还一种是"全等于"的意思.
因此白马是马,对于第一种"是"的解释来说,是行的通的,但是对于第2种"是"的理解来说,就是错误的.
白马非马 也是类似情况.
这个问题,我认为主要产生日常语言的模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