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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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6:38
给你以下信息:
国家规定非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和档案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或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到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毕业生持《推荐表》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或采取其他方式自主择业;
3.需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服务的,可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4.用人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毕业生持《推荐表》和《聘用合同》由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签证,并为毕业生开具《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6.档案如果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单位对档案管理无任何大的影响。如果档案由工作单位管理,则毕业生离职后需办理调档手续。
湖北省非统招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手续办理程序
非统招毕业生在本省企业事业单位择业,原则上实行聘用制,也可以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择优录用;在机关择业,按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干部)的*办理。“毕业生”交流到外省择业,凭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有效证件,办理聘用交流手续;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对符合干部条件的办理录用交流手续。
湖北省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录用非统招毕业生,必须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计划,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择业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非统招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或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部门领取《湖北省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推荐表》(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非统招毕业生持《推荐表》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
(三)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后,由用人单位与非统招毕业生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县以上*人事部门鉴证后生效。省属和*在长企业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聘用合同,由省人事厅鉴证。
非统招毕业生被聘用后,可以在全省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由*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动,也可以进入人才市场进行交流。
经*人事部门鉴证聘用的非统招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住房、休假等待遇;
2、参加社会保险;
3、可以报名参加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开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4、聘用期间计算工龄;
5、可按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全民所有制单位聘用的毕业生的档案,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以实行人事代理制,由用人单位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接收的毕业生的档案,由县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毕业生”毕业时未找到用人单位的,由学校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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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6:39
要到本省咨询下追问去省人才和就业指导中心咨询了,都说不承认,只承认全国普通高校开头的统招报到证,但是湖北那边的有关单位和学校领导都说是全国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