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2 05: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2:18
法律分析: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对经两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不予受理;对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不予受理。对最高人民*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刑事申诉是审判监督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对案件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是事后进行审查的监督性程序,不具有审级性质;是一审、二审程序以外的,具有补救性的特殊程序。申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