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有哪些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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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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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8 10:10
单独二胎
“单独二胎”是指中国*制定的计划生育*,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预计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也正在拟议中。(注意:“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单独二胎”的新政了。)2013年12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黑龙江、上海等地正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北京、云南等地启动了立法程序;河南正在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论证。
存在现象
2012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首次出现绝对数下降。同时,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加速,2013年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人将突破2个亿。老龄化危机、用工荒,已让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危机。
调整生育*,被视为缓解“人口老龄化”,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手段。
如维持现行生育*不调整,几十年后劳动年龄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势必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而“逐步调整完善生育*,就是要有效应对和积极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的长期影响,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
放开“单独二胎”的决策,将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优势,准备更为有利的人口条件。
中国曾于1980年提出到2000年人口控制在12亿,于2000年提出到2010年人口控制在14亿的目标都已完成,专家预测中国人口在2030年前后将达到峰值14亿左右。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进入稳定低生育期,综合生育率和生育意愿子女数在十余年内都相对较低,具备适度放开二胎的现实基础。
*内容
二胎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 *都包括六方面:
1、如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患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意义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是计划生育*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的重大举措。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开放历程
2007年开始,数家官方的研究机构就已接受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委托,就生育政 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
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试点工作。”
2010年第7期《财经》杂志刊登了一篇题为《独生子女*谋变》的报道说:“有关部门确已在考虑对现行计划生育*继续进行‘完善’。同时,一个拟从2011年开始,以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五省首批先行,总计分三批,逐步在全国开放‘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育二胎’的修改意见,正在完善中。”
广东、上海等省市也曾表态,希望首先在各自的省市进行试点。但也遭到部分**的反对。反对声音一度占上风,加上之后计生系统重要人事的连续变更,以及2012年“十八大”召开和随后的**机构改革众多因素,致使“单独二胎”*被搁置下来。
2013年3月,*进行新一轮*机构改革,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卫生部合并成立国家卫计委。此后,“单独二胎”*又再度被纳入议程。
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逐步调整完善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13年11月16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介绍了启动实施“单独二胎”*细则。
曾设方案
开放“单独二胎” 曾有“三步走”方案
至迟从2007年开始,数家官方的研究机构就已接受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委托,就生育*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试点工作。”单独二胎
于启动“单独二胎”*,当时占主流意见的是“三步走方案”: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胎*;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在“十二五”(2015年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生育二胎”*。
这一方案,曾得到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的支持,在2010年下半年经过修改微调后曾提交*。
一胎*遭变通
30年来独生子女*为遏制中国人口过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口总量愈来愈少会伴生一系列新问题,比如“一个孩子、两个父母、四个祖父母”的人口倒三角结构和老龄化、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社会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等诸多问题。
在“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的农村地区,只生一胎的*在很多地方被变通为“准二胎”或者如果第一胎是女孩,会被允许再生一个。因此农村地区二胎甚至三胎现象其实很普遍。
现行*
一孩*
包括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四川、重庆6省(市)的农村居民。
一孩半*
指农村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等19个省(区)的农村居民。
二孩*
各省(区、市)都规定,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普遍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包括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省(区)的农村居民。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福建、安徽等7省(市)规定,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农民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三孩*
指部分地区少数民族农牧民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包括青海、宁夏、新疆、四川、甘肃等地区的少数民族农牧民,海南、内蒙古等地前两个孩子均为女孩的少数民族农牧民,云南边境村和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黑龙江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居民。
特殊*
*自治区实行特殊的生育*,藏族城镇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藏族及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农牧民不*生育数量。
适用条件
人群
单独二胎*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地域
实施单独两孩*,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各方回应
北京
北京落实“单独二胎”新政的准备工作已就绪,只待《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明年的*修法框架。
官方
卫计委相关人士2013年11月20日出面澄清,“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卫计委相关人士明确指出,其实按照严格意义上来说,新政应该简称为“单独两孩”更为准确。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也就是说,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社会影响
影响1 生育率
短期显著回升,累计效应释放后,波动在1.6—1.7
影响2 人口结构
*调整将使2030年增加2200万劳动年龄人口
影响3 公共资源
对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共资源造成一定压力
影响4 管理部门
渐进、微调、各省不同步方式,可避免出生堆积
数据支持
人口普查
2010年11月进行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得出的主要数据,也被外界认为是有利于推动中国人口*的放宽调整。
这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至2010年11月1日,中国内地总人口为13.40亿人;年均增长率0.57%(2000-2010年);60岁及以上老人比例为13.26%;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06(女为100)。
出生率方面,2000年至2010年年均增长0.57%,较之上一个十年--1990年-2000年的1.07%年均增长率,下降接近一半,幅度惊人。
同时,人口学界更看重的指标--“总和生育率”,即平均每位妇女一生生育孩子的数量。一般认为总和生育率为2.1时,代际之间人口更替将大致均衡。在此之上,人口逐渐增加,在此之下则减少。
老龄化
老龄化方面,对于老龄化社会界定的标准是:如果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程度还可以细分:当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数的10%-19%为轻度,20%-29%为中度,30%及以上则为重度。
截至2013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人比例达到13.26%,已属于“轻度老龄化”。
出生性别比
出生人口性别比
,正常情况下是103-107(女为100)。1980年以前,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波动在105-106间。而在实行独生子女*30年后的2010年,这一指标已上升到118.06。
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直接后果就是,数千万男性“光棍”的出现。
到2020年,中国约有11200万25岁-35岁的男青年,而相应20岁-30岁的女青年约有7200万。届时,光棍可能超过4000万人。或者说,不到3位适婚男性中就有1位单身。
最新进展
2013年12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杨文庄表示,各地正在进行调研论证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建议各地尽快落实。黑龙江、上海等地正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以全面摸清单*妇及其生育子女情况的底数。北京、云南等地启动了立法程序,积极做好立法研究论证和协调工作。河南正在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论证,为调整完善生育*提供依据。杨文庄表示,未来各地制定的细则将会有所差异,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建议各地尽快落实单独两孩的*,让老百姓尽早受益。[7]
*背景
“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了。”
这是1980年9月25日,**就计划生育*致全体*党员、共青团员公开信中的话。
30年弹指而过,2011年,正好是“30年以后”的第一年,我们到了“采取不同的人口*”的时候了吗?
这不是一个有望很快明朗化的问题。2011年3月9日下午,在北京石景山广电中心的一间演播室里,来自全国*的正反两方的代表委员上演了一场论战。辩题就是:是否应该允许全国的夫妇们生育第二个孩子。
此前的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透露,目前计生部门正在考虑人口*的调整。“我个人认为二胎*到“十二五”末期可能会放开。”
与此同时,全国*,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向本次*提交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的议案。这已经是他连续第四年提出这一议题的议案。
“温总理的*工作报告中提到要"逐步完善"计划生育*,这和过去的表述不一样,我理解这应当包括调整独生子女的*。”纪宝成说。
但异议声也很强大。全国政协委员、来自中国社科院的程恩富就是反方的铁杆代表。
“我2010年就提出反对调整独生子女*的建议。我和相关*部门沟通后得到的答复是,"十二五"期间只会在部分地区进行单独双胎(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胎)试点,不会在全国全面推开。”3月8日,程恩富说。